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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领军人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3-01-17 12:53:39 点击数:


全院教职工:

为了加快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科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将我院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宏伟目标,加快学院师资队伍整体建设,特别是培养一批学术领军人才,根据《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师新传[202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国,培育一批学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建设高水平新闻传播学院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支持范围

学院年龄56岁(含)以下的教授,年龄45岁(含)以下的副教授(年龄以申报当年1月1日计)。

三、实施办法

(一)每两年进行一次选拔,每次选拨教授1名,副教授2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立德树人,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至少发表6篇核心期刊论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出版高水平专著1部(含编著、译著)。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2)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评选。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支持名单。

4)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五、资助金额

学院资助4万元/人科研经费,从学科建设费中列支,作为支持对象两年内的科研经费。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政策,以及学校关于学科建设费的使用要求和相关规定。资助经费不可跨年度使用,年底清零。

六、考核办法

为了促进支持对象在科研教学方面产出高水平成果,尽快成长为学术骨干,冲击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学院将对支持对象进行中期和结项考核。

考核具体办法为:满一年期进行中期考评,两年期满进行结项考核。

1.中期考核:由被资助人口头报告研究进展状况,请学术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根据考核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资助。若考评没有通过,学院将取消后期资助。

2.结项考核:被资助人在资助期满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结项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依据。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并于2023年2月24日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ybgs@snnu.edu.cn。

联系人:高琳  问宪莉

联系电话:85310069  85310126


附件: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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