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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细则

作者:佚名  日期:2026-09-17 17:23:42 点击数: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建院于2000年,是西北地区首家学院建制的传媒教育机构、教育部教育融媒体试点建设单位、陕西省首家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是陕西省首个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获批单位、全国首批出版专业博士授权点获批单位。学院有新闻学、传播学、艺术学3个学硕点,新闻与传播、出版、戏剧与影视3个专业硕士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拥有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传媒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面向国际、面向主流、面向前沿,已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培养层次完备,西部地区领先的传媒教育科研基地。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类别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0503新闻传播学

1301艺术学

类别

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

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0552新闻与传播

0553出版

1354戏剧与影视


*具体招生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未尽事项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通知为准:

http://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凡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者,需于20269月200900前填写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在线完成【WPS表单】2027年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信息登记表:(或扫描二维码填写)

https://f.wps.cn/g/6LrZdNlz/

2.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

3)目前所有学期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5)外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

6)发表科研成果证明(如科研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或与学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校级及以上等级);

8)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说明:

1.上传的所有材料格式要求为PDF版本;

2.表单每人只可填写一次,请提前准备,认真阅读并填写。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

2)材料审核实行合格性筛选与评价。审核合格者择优遴选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面试采取审核申请材料与线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批次开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

6)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4.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测算办法:以面试百分制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2)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五、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

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管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提请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告知后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5310069。

邮箱:wangyanting@snnu.edu.cn。

七、其他事项

1.我院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陕西师范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http://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069转8003

咨询、通知QQ群:1106208118

(请将昵称改为拟报专业+姓名,务必及时关注群消息)


文件下载列表 :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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