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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4-11-11 17:56:06 点击数:144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陕西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陕教生办〔2024〕16号)精神,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活动安排,学院拟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 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与省赛、国赛全面对接,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入围校级决赛的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入围校级决赛的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比赛期间,学院将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校园招聘、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活动。

四、大赛赛制

(一)学院初赛。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参赛作品的10%评选出优秀生涯发展报告优秀求职简历,并推荐参加学院复赛。

(二)学院复赛。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组织复赛,根据选手参赛材料与实际表现等进行评审,复赛各赛道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并择优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比赛人选。

(三)校赛、省赛。每个赛道学院择优推荐3名选手参加校级比赛。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校级决赛选手综合表现推荐学生参加省级比赛。

五、赛程安排

(一)学院初赛(即日起-2024年11月20日)。参赛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完成线上报名,并按照各赛道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准备参赛作品,以年级为单位收集提交至学院参与初评。学院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初赛选拔,确定复赛人选。

此外,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

(二)学院复赛(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复赛材料、选手表现进行评审,确定晋级校赛人选。学校将为晋级校赛的选手提供团体辅导、一对一精准指导,晋级决赛的选手将优先获得校外企事业单位参观、实习实践、就业推荐等机会。

(三)校赛、省赛(2024年11月26日-2025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年级按照大赛要求认真组织,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将大赛与本年级学生发展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二)充分动员,广泛参加。各年级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

(三)严格审核,确保真实。认真做好参赛选手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参赛作品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联系人:刘昊天 029-85310084


附件:

1.新闻与传播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参赛要求

2.新闻与传播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参赛要求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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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已下载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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