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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工作安排

作者:佚名  日期:2022-09-19 10:53:18 点击数:

一、学校介绍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服务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41.7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


二、学院介绍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是陕西省首家部校共建单位,学院现有1个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硕士点,3个专硕点学院拥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西部特色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评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数字传媒技术实验中心投资3000多万元,获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融媒体实验中心投资500多万元,获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牵头申报的“西部多语种文化资源智慧出版实验室”获批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学院联合计算机科学学院申报的“数字民歌价值挖掘与服务技术实验室”获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在学校宣传部牵头学院主要参与,获批教育部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参与建设有教育部、国家外专局批准的长安与丝路文化传播学科创新111智基地、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产教融合基地、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委宣传部批准的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陕西省媒介素养科普基地、陕西省电影评论与理论研究基地“ 中国电影地缘文化研究中心”。学院建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文化教育智慧传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和平台。

学院依托学校人文学科优势,深耕西部文化社会资源,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紧扣媒介生态变迁和学科融合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比较优势。


三、接收类型及专业

接收来自全国具有推免资格高校,且考生本人获得就读高校推免资格的学生。

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全日制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0503

新闻传播学

050301新闻学

050302传播学

1303戏剧与影视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及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0552新闻与传播


0553出版


1351艺术

135105

广播电视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五、预报名、复试与接收办法

1.预报名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考生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报名: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传院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snnuxcywyt@126.com,命名格式为拟推免专业+本科院校+姓名。

(2)填写问卷https://www.wjx.top/vm/PkUd2sF.aspx并提交。

(3)发送邮件并填写问卷即为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加入QQ群:874056251,预报名截至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

2.接收复试通知

我院审核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择优选拔,额满为止我院会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确保通讯畅通

3.复试

我院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面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4.国家系统报名及录取

具有推免生资格、符合我院接受条件且复试通过的考生,待名单报研究生院确认后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学院协助完成网上录取工作;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说明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2.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3.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新闻与传播学院联系方式:029-85310069-8003

5.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http://yz.snnu.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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