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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戏剧与影视艺术综合剧场大屏幕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日期:2021-01-21 20:14:5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我校拟对“戏剧与影视艺术综合剧场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陕西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采购人邮编:710119

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504 

Email: lezh@snnu.edu.cn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类别:教学

项目名称:戏剧与影视艺术综合剧场大屏幕系统

预算:人民币49.92万元


三、采购需求

详细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应首先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经营许可的法人;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③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等涉及未决诉讼的企业;也不能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④不能是陕西师范大学不良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


五、报名要求和说明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8:00 至2021年1月28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报名(lezh@snnu.edu.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 报名单位报名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 报名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5、报名单位对项目技术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沟通。

6、报名单位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7、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勘查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勘查地点:陕师大长安校区逸夫传媒教育楼北附楼一层。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在本公告期限内, 从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1、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

2、本项目无需缴纳相关保证金。


八、招标时间

2021年2月5日上午9:00,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二层会议室。


九、特别说明

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若因故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如期参加采购活动,请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校;无故不参加开标的,将被列入陕西师范大学失信供应商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活动。



文件下载列表 :
戏剧与影视艺术综合剧场大屏幕系统采购文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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